从史料上来看,小偷自古就是街头的祸害。战国初期著名法学家李悝在其《法经》里便称,“王者之政,莫急于盗贼”,“治盗”竟是当时国家领导人首先要考虑的事情,可见那时盗贼不少。当然,古代执政者考虑更多的可能是窃国大盗。
因为街头乱,小偷多,早在周代,街上的管理人员要持鞭上岗,此举并不仅仅针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,也是为了对付流氓、窃贼一类人。
据《周礼・地官》记载,当时的“公务员编制”中设有“司稽”一职,主要负责在街市上治安巡逻,检查是否有违反禁令、行为反常的不端之人,如果觉得可疑,可以随时将其抓起来。此外,司稽的另一重要职责,则是负责抓窃贼,并对他们进行惩罚。